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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魏文魁第二十四章、要當磔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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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是勛說咱們當然不能輕易放過陳宮,但是沒必要一定就此弄死他「某有一計,卿可付耳來,如此如此,這般這般……」

    楊岳領計而去,當即通知了姜敘。姜敘慨嘆道:「是侍中果多智者也,吾等不及,便可從其言而作。」於是提出賴施來,手寫供狀,使其畫押,然後便捧著來見呂布。

    呂布說伯奕你果然是斷案的奇才啊,這麼快就查明真相了嗎?姜敘便將案卷呈上,並且簡明扼要地稟報呂布:「賴施前獻計公台,欲遣刺害是侍中,而嫁禍劉備。然計未定,賴施實私為之,故公台雲不識刺客,亦不與此事,非欺瞞主公也。賴施已招,其事俱在。按律,謀刺朝廷大臣,賴施罪當大辟,與謀者十九人,皆絞;公台其雖未允,知而不舉,乃當遠流。」


    賴施向陳宮獻計,謀刺朝廷大臣,並且確實施行了,就該斬首示眾,參與謀劃的十九人天知道,其實也就賴施、陳宮兩人謀劃,那十九個人真正的罪過,不過是身為陳宮黨羽而已都該吊死。至於陳宮,他並沒有真正下令,所以不當死罪,流放就好啦。

    呂布手捧案卷,從頭到尾讀了好幾遍,越看越是惱恨:「何言大辟?要當磔也!」

    所謂「磔」,就是車裂,而非五代才開始流行的千刀萬剮、凌遲處死。

    可是話才出口,卻又有些猶豫。呂布仔細想了一想,實在不忍心遠流陳宮,於是吩咐:「可取賴施來,使與公台對質。」

    哎呦,姜敘心說是侍中真是料事如神,主公果然提出「對質」二字來啦!倘若我故意把陳宮也給圈進去,定他的死罪,這「對質」之時,很難保賴施不翻供啊反正死定了,那還怕的什麼?到時候麻煩全都要落在我的身上!(未完待續……)



第二十四章、要當磔也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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